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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关于2022年实施禁渔期准则的布告

发表时间: 2024-02-14 作者: 网片

  为科学维护和合理规划运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维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复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近年来河南省农业乡村厅关于实施禁渔期准则的布告,结合我市实在的状况,决议在下列水域实施禁渔期准则,现布告如下:

  禁渔时刻: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禁渔规模:全市辖区内全部河流、滩涂、水沟等天然水域。

  (一)在规则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制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全部捕捉行为;制止运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制止运用爆破钩、大刺钩、一人多竿、单线多钩、长线多钩、多线多钩等钓具和钓法;制止运用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佐设备垂钓;制止扎巢取卵、挖沙和从事其他影响水域生态的活动;制止收买、出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捉的渔获物,制止为出售不合法捕捉渔获物供给买卖场所。

  (二)在我市天然水域内:终年制止电、毒、炸、鸬鹚捕鱼等运用禁用的渔法、渔具、钓具进行捕捉,禁用渔具和钓具参照《农业乡村部长江流域要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履行;终年制止运用含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诱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终年制止制作、宣扬、出售禁用的渔具;可视锚鱼器、拦河缯(网)、密眼网(指网眼低于6厘米的粘网,网眼低于3厘米的撒网,网眼低于4厘米的其他网具)、弓镖射鱼器、鱼叉、迷魂阵、地笼网、吸螺机、底拖网等有害渔具为我市终年禁用的渔具。

  违反本布告相关规则的,依照有关规则法律法规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刑法》规则追查刑事责任。对阻止和波折渔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和《刑法》规则别离予以处分和追查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要结实建立遵纪守法和维护渔业资源的认识,自觉各类不合法捕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不合法捕捉头绪,应及时向渔政部分和公安机关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