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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渔网落法网!男人汉江河上不合法捕捉被民警当场抓获

发表时间: 2024-04-09 作者: 渔丝

  夏日治安冲击整治“百日举动”以来,十堰警方秉承“零忍受”的情绪,紧盯触及环境生态类案子。9月14日,十堰市公安局森林差人支队茅箭大队民警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联合展开巡查时,在汉江干流郧西县羊尾镇段发现有人正在用挂网不合法捕捉河鱼。

  捕鱼人李某某见到民警后神色紧张,欲逃离现场,民警敏捷上前将其操控。经清点现场,共抄获一片细尼龙丝渔网、一个皮划船等捕鱼东西,遂将李某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查询。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对李某不合法捕捉江鱼所运用的东西细尼龙丝渔网进行确定,涉案网具细尼龙丝网为禁用的网具,捕鱼地址系汉江干流十堰段,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终年禁捕,禁捕期为10年。

  李某某在无任何捕捉手续情况下,在汉江干流十堰段禁捕区内运用禁用渔具不合法捕捉江鱼的行为已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现在,嫌疑犯李某某已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域、运用禁用的东西或办法捕捉水产品,均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令和法规,并活跃告发不合法捕捉违法犯罪头绪,一起保护生态水域水产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