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国一国二排放规范车辆进入城市区的布告》(秦政字〔2020〕12号)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8日零时起启用抓拍设备,对除节假日(含双休日)以外进入我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秦皇岛开发区城市区规模的国一国二排放规范车辆进行抓拍。车辆排放规范由市生态环境部分予以确定,名单附后(动态更新)。
(一)海港区和秦皇岛开发区:制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路途行进;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路以西,原西部快速路)不限行。
(二)北戴河区:制止在山东堡立交桥(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路途通行。
(三)山海关区:制止在石河东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路途通行。
请各相关的单位、驾驶人及广阔市民严格遵守本布告规则。违反本布告规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将依据《河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方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则,依照“机动车驾驶人未获得通行证件在约束通行的区域或许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越2次。